两只哥布林一听这声音,顿时慌了,对视一眼,也不管地上的王阿福了,转身就往黑暗里窜,几下就没了踪影。
王阿福这才松了口气,猛地睁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全是冷汗。他挣扎着爬起来,刚想往相反的方向跑,就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几道手电筒的光柱照了过来,正好落在他身上。
“喂!那边是什么人?”一个清脆的女声喊道。
王阿福心里一紧,抬头看去。
只见从前面的拐角处走过来西个人,三男一女。带头的是个女孩,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穿着一身红色的皮甲,手里拿着一把弓箭,弓弦拉着,箭头正对着他。她的头发是淡金色的,皮肤很白,五官精致,就是眼神里带着警惕。
她旁边是个高大的男人,穿着厚重的铠甲,手里拿着一把大剑,肌肉结实,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看起来很不好惹。另外两个男人,一个穿着灰色的长袍,手里拿着一根法杖,另一个穿着皮甲,手里拿着两把匕首,看起来像是个盗贼。
典型的冒险者小队配置。王阿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赶紧举起手,脸上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各位大哥大姐,误会,都是误会!我就是个路人,不小心掉下水道里了!”
穿红皮甲的女孩皱了皱眉,没放下弓箭:“路人?这附近是哥布林的地盘,你一个路人怎么会掉进来?”
“真的是不小心!”王阿福赶紧解释,“我刚才在上面走路,被石头绊了一下,就摔下来了,手机都摔坏了,你看!”他掏出摔坏的手机,递了过去。
女孩没接,眼神里的警惕更浓了:“手机?那是什么东西?”
王阿福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里不是地球,人家可能没见过手机。他赶紧把手机揣回兜里,改口道:“就是个……通讯用的玩意儿,摔坏了就不能用了。我真不是坏人,你们看我这一身,除了有点臭,啥武器都没有。”
穿铠甲的男人往前走了一步,打量了他几眼,瓮声瓮气地说:“看他的样子,确实不像坏人,也不像冒险者。可能真是个普通人。”
穿长袍的法师推了推眼镜(如果他有的话),开口道:“刚才那两只哥布林跑了,我们得追上去,不能让它们回去报信。”
穿红皮甲的女孩点了点头,又看了王阿福一眼,犹豫了一下:“你一个人在这里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走吧,先带你出去。”
王阿福心里一喜,正愁不知道怎么出去呢,这简首是天上掉馅饼。他赶紧点头:“谢谢大姐!谢谢各位大哥!你们真是好人!”
女孩没说话,转身带头往前走。王阿福赶紧跟上,小心翼翼地跟在队伍后面,不敢离太近,也不敢离太远。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终于看到了前面的出口。那是一个斜坡,通向地面。几个人爬了上去,王阿福也跟着爬了上去,一出下水道,顿时感觉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外面是一片树林,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形成斑驳的光影。不远处有一个小村子,炊烟袅袅,看起来很安静。
“这里是新手村的外围,你可以去村子里找个地方住下。”穿红皮甲的女孩对王阿福说,“以后别再来这里了,很危险。”
“好的好的,谢谢大姐!”王阿福连忙道谢,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他现在身无分文(那几张湿了的人民币估计在这里没用),手机坏了,连个身份证明都没有,只能先去村子里看看情况。
就在这时,突然从树林里窜出来一只兔子。
那兔子大概有半米高,浑身是红色的毛,眼睛是黄色的,嘴里还冒着火星。它看到王阿福他们,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猛地扑了过来,嘴里喷出一团火球,首奔王阿福而去。
“小心!”穿红皮甲的女孩大喊一声,抬手就是一箭。
箭头射中了兔子的腿,兔子惨叫一声,火球偏了方向,落在了旁边的草地上,烧起了一团火。
穿铠甲的男人举起大剑,冲了上去,一剑就把兔子劈成了两半。兔子的尸体落在地上,很快就变成了一堆光点,消失了,只留下了一块红色的毛皮和几枚铜板。
王阿福看得目瞪口呆。
火球术?还能变光点?这到底是什么世界?
穿红皮甲的女孩捡起地上的毛皮和铜板,对王阿福说:“这是火焰兔,很常见的低级怪物,会喷火,你以后遇到了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