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被聘为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委员。
1930年
5月19日,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11月28日,全家迁往北平。
1931年
1月9日,担任北大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12月,《淮南王书》出版。
1932年
5月22日,与蒋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等创办《独立评论》。
1933年
8月14日至28日,在加拿大班夫出席太平洋国际学会第五次大会。9月,《四十自述》出版。
1934年
5月,为第五十九军烈士写墓志铭。
1935年
1月5日,在香港大学被授予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1936年
9月,在哈佛大学被授予名誉文学博士学位。
1937年
8月13日,被聘为国民政府“国防参议会”的参议员。
1938年
9月17日,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中华民国驻美利坚全权大使。
1939年
6月6日,在哥伦比亚大学被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940年
6月,在美国柏令马学院等8所大学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1941年
3月28日,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5月,在麦吉尔大学被授予名誉文学博士学位。6月,在密特勃雷大学被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942年
8月15日,接到国民政府免其大使职务通知。
1943年
1月,被聘为美国国会图书馆的东方部名誉顾问。
1944年
9月,去哈佛大学讲学。
1945年
11月,在牛津大学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19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