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春梅。”有这么好的机会沈春梅当然不会客气,大方地介绍起来,“我就住在金桂村,那里的人都认识我,你一说我的名字他们就都知道。”
江少行黑白分明的眼眸扫了她一眼,缓缓点头,“好,我记住了。”
他起身走了两步,又想到什么似的退回来,“我叫江少行。”
沈春梅点头,也抬眼瞧他,“记住了,到时候有人跟我报你的名字我就知道是恩人来了。”
男人腼腆地笑了笑,和他那大约一米八几的壮实身子实在不怎么相符,“不算恩人,我们是同甘者。”
说完他就大步地追上了他的朋友。
沈春梅光是看着那个背影就知道这肯定是个狩猎者,再不济也是屠夫。
那肩膀宽的像是冰箱门,身高腿长,再加上络腮胡和低沉的嗓音,这不完全一壮汉嘛!
她日后要是能开个店,雇他来当个保镖,恐怕三米之内没人敢来找麻烦。
想到开店就想到钱,想到钱就想到了那株价值不菲的灵芝。
“哎哟!”沈春梅一个激灵爬了起来,都顾不得扫掉身上的脏叶枯枝就赶紧朝记住的方位跑去。
等到了之前的那个枯木附近,她手忙脚乱地扫开覆盖的落叶和枯枝。
随后她就看到一株大约两只手掌大小的颜色十分鲜亮的灵芝,并且没有半点虫害,完美的像是一朵开的正好的玫瑰花。
长时间的等待过后,果然会有令人欣喜的结果呢!
趁着还没被人发现,沈春梅麻溜儿地把这灵芝从地里拔起来塞到怀里。
此时飞快扫视四周时又看到对处的一根朽木上居然长了两朵她方才惦念的小香菇。
老天爷对她这么好?要啥来啥啊!
来不及欣喜尖叫,她赶紧跑到下山的路口把裴玄之叫了回来。
裴玄之才跑到半山腰,听到娘喊:“阿玄,我没事了,上来!”
他立马又重新折返回去。
只见娘站在山头的路口高兴地指着一旁地上,“快,把那根木头抱回家。”
“啊?”裴玄之看着娘指得木头愣了一下。
那木头大约有腰那么粗,一米六的长度,这拿回去当柴火烧?
见娘一脸兴奋,他也不好多问,听话地将那木头扛了起来。
刚扛起回头就看到娘的衣服里鼓鼓囊囊的,他担心地问:“娘真的没事吗?”
会不会被那可怕的野兽伤着了?
“没事。”沈春梅把刚刚的事情言简意赅地说了,“你娘运气好,你们走了没一会儿就有一伙人赶来帮忙降服了那可怕的棕熊,我才能叫你啊。”
裴玄之恍然大悟,没了那可怕的棕熊,心头的恐惧逐渐消失了。
只是这手里的木头拿回去是做柴火吗?
家里的柴火好像不少了。
再说,为什么非得扛这里的木头?
从这里扛回家还得走一大段的路呢。
他心有疑问,很想问。
可他还没开口,娘忽然转身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