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满屋的丫鬟仆妇没有几个认字的,但丁婳还是将她们都赶了出去,将“谋逆物证”一边写一边烧。她将所知的十年政局沉浮,复盘了一遍,写尽烧尽了。只是必然还有太多事是她这种闺阁女子所不知的。
[系统,今儿三月初五了?吴王要刺太师了。不对,他现在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公子呢,他是怎么做到的?]
[主人,你不亲自去看看吗?你虽然知道命运的走向吗,但有些事还是亲自去看看为好。]
[什么?我现在被困在书房里,连出府一趟都难,我难不成能去骊山,我难不成能左右天下时局?]
丁婳用烛火点燃白纸,白纸在她指尖几乎燃烧,最后只剩三个字[纪万明]。[纪万明]被丁婳扔进案前的小香炉里,残纸碰上余香,炽热燃尽。
太史令纪府就在丁府隔壁,十多年的邻居了。纪府幼子纪万明,是丁婳的青梅竹马的损友,是丁嫣看不上的追求者好弟弟,同时也是一个真正的史官。
十年后,纪万明在宣室殿撞柱而死,如香炉里的残纸一样,炽热而短暂,直至烧尽……
血溅大殿,名垂青史。
庾季夏杀兄,太史令纪大人因不改史书被刺面流放,之后小纪大人接过了史官笔,依然不改史书,据说他死在了吴王府。次子纪万明又接过了史官笔,他倒是安分了两年,也被文官骂了两年软骨头。
谁能想到在天佑十年废帝的大朝会上,纪万明能当庭撞柱,以血为谏。
说来可笑,以命为庾季夏添一个青史骂名的纪大人,有一个污点。他年少时,甚是崇敬庾季夏,十三岁的少年郎杀了大盗窃国的杜捷。纪万明曾写过一本书来赞扬少年英雄,这书只印了几百册,他曾送过丁婳一本,其中便有一句:“长安十七号天牢”。
丁婳打定主意,八天后,她会去长安十七号天牢。去攻略这一生中最失意的也最脆弱的庾季夏。
天佑元年三月初六,杜捷奔赴骊山猎场,还未出城,牵马缰绳便断裂。
近卫元吉道:“此为凶兆,请太师回府。”
杜捷的脸立刻垮了下来,一马鞭抽在他身上,“凶兆,你咒我?你敢咒我,元吉你给我回府领二十军棍。我在马背上大风大浪见多了,岂会折在这一桩小事上?”
一旁白马上的庾季夏道:“太师,毕竟出征前也要占卜,久而久之战士们也笃信吉凶,元吉跟了您这么多年,您是知道的,他心意是好的。”
“心意?他咒我命范凶兆!”
“我记得第一次和太师狩猎时,太师说过:我命由己不由天。您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意他人卜出来的吉凶?”庾季夏面上平静,双手紧紧的拧住缰绳,食指已被皮革擦出血痕。
“哈哈哈哈哈,我命由我不由天。真是老了,都开始被这种凶论骗到了。”杜捷转怒为笑,“听见了没有?二公子为你说话呢,军棍就免了,滚回府去。”
“是。”元吉应到,他调转马头冲着庾季夏咧嘴一笑,策马而去。
走了几里,元吉忽然想到,新做的黑斗篷还没穿过,自己不去猎场了,应该把斗篷留给庾季夏的,二公子全身雪白,到了骊山猎场怕是会弄脏衣袍。
他那样白衣无尘的人,无论是衣袍染尘还是衣袍染血都不应该。
元吉不知道这身崭新的白衣是庾季夏精心给自己准备的寿衣,庾季夏已决心一刺,再被十亲卫绞杀,以命谢君恩。
日暮,骊山鸿门坂。
一剑封喉,杜捷被长剑刺破动脉,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一代枭雄,倒地挣扎,如被放血的肉牛……
庾季夏执长剑站在三步之外,只有白袍下摆染血。
“你……你……逆子……我就不该……”杜捷双手捂着自己喷血的脖子,血水不停地从他的指缝中溢出,他痛苦地勉强吐字。
哐啷一声,庾季夏的长剑脱手,他低头看着自己发抖的手指,他身上唯一的伤痕是刚刚被皮革擦破的食指。
少年屠龙,枭雄倒地,兵士仆从,人心四散,纷纷而逃。
庾季夏将目光从自己的食指移到毫无攻击四散而逃的士兵,最后又移到杜捷身上,他的手臂仍止不住地颤抖。
一种颤栗从他的心口沿向了他的指尖,不是害怕,而是——兴奋,杜捷曾告诉过他:“你第一次杀人时会害怕,也可能会吐。”
但此时的庾季夏见血……只有兴奋,没有害怕,嗜血的本能在此时在他身体里觉醒了……
庾季夏移开目光,不敢看杜捷流出的血水,他凄凉笑道:“我的剑是你教的,该叫你一声师傅。我本没想此时能活着,弑师之罪,待我今日进宫复完皇命,便以死谢罪,九幽地狱,不会只有你一个人的。”
杜捷是疯子,他庾季夏也是。即便陛下不治他的罪,他这样嗜血的怪物子也不该活在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