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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第1页)

现在谭瑛的丁香馄饨馅料更加多样了。

白菜猪肉馅的,鸡肉馅的,蕨菜冬笋馅的,卖得最好的就是蕨菜冬笋馅的馄饨,所用工序也最复杂。

蕨菜干焯过水,控干水份切丁,冬笋切条,水开后放入笋条,再加入一点香油、一点盐煮过后控水切丁。

热锅少油,油热后下入笋、蕨菜,待爆炒出香味后再加入酱油、丁香粉和盐炒匀,若是条件富余还可以再加上一点黄酒,味道更佳,炒匀后盛出放凉包馅。

笋蕨馅口感脆爽,又带着蕨菜独特的山野清香,很受文客和僧侣这些已经触碰到贵族圈层一级的群体的喜爱。

就此,谭瑛的丁香馄饨受众不再局限于贩夫走卒,而是迈上了更高一层的级别,供应于城中寺庙僧人及入寺祈福的香客们的素斋需求。

这也算是变相的提携了谭瑛。

住持还点名要求须得是笋蕨菜馅的,因此她满城的搜罗蕨菜干和冬笋。

这座小寺坐落在后山的半山腰上,寺庙规模和名气都不算大,前往礼佛的香客较少,因此素斋所需的供应也并不多,谭瑛七日送上一回即可。

到了送斋食的这一天,虹桥处的馄饨铺由蒋云花照看着,谭瑛则带着谭玦和余斐斐去寺庙送馄饨,顺便领着小孩儿逛逛。

这是蒋云花进城后第一回出安民巷,紧张的一大早就开始净面收拾,那衣裳的褶边被捻了又捻,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生怕叫人笑话。

谭瑛安慰她,“没事的,阿娘煮的馄饨比我煮的不知强上多少,我煮的馄饨尚且有人买,何况阿娘呢。”

蒋云花局促地摩挲着指肚上已经结痂了的烂肉,可怖的紫红淤血,遍布在十指之间,新伤旧伤横陈。

“我就是,就是担心……”

都是她前段时间没日没夜做鞋勒出来的伤痕,皮肉破口处又生了冻疮,擦了药油短期也难以恢复如初了。

蒋云花怕自己的手吓到人,影响了瑛瑛好不容易起早贪黑做起来的生意。

“那咋了,我们劳动人民的双手。”谭瑛大大方方的展示自己手心上的薄茧,理直气壮道,“光荣着呢。”

蒋云花被她宽慰的心郁稍解,她虽不知道“人民”又是哪冒出来的新词,不过也知道了她的意思,女儿不觉得自己丢人。

那就好。

……

谭瑛牵着余斐斐的手在前头走,小姑娘怀里抱着雪球,谭玦挑着装好馄饨的扁担跟在后头。

现如今城门守卫森严,出去容易进来难,谭玦一直跟着的商队已经好久都没有大动静儿了,就停驻在驿站里休息。

商队不运作,他也就没了来钱的营生,只好平日里联络着各大酒楼,揽些跑腿儿送饭食的活计。

在现代通俗点叫送外卖。

今天就被谭瑛叫出来充当脚夫了。

后山在城北的位置,谭瑛还没来过这里,灰霭色的重重真山环亘围拢着旧朱红色的建筑,而大门下蜿蜒着的幽静石阶,两侧置有石青的奇峰峦石,并着丛生的青苔,分外雄奇伟丽。

想必就是灵台寺了。

人少了也不必担心雪球会跑丢,余斐斐将它放到地上,拍拍它的屁股,小狗崽倒有些怕生似的夹着尾巴,扒着她的鞋面不肯松爪,呜咽着瑟缩成一团。

“雪球还小呢,我抱着它上去吧。”

谭瑛很惯着这类毛茸茸的可爱玩意儿。

她托着雪球的后腿将它抱在怀里,雪球乍一回到了舒适的环境,小爪子眷恋而又不安的勾着她的衣裳丝儿,娇憨的从鼻腔里发出一道哼声,撒娇似的。

“好可爱。”

稀罕的谭瑛跟什么似的,简直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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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说你们有没有管管我的死活啊,全是我一个人一路给挑过来的,这破山路坑洼不平的,可怜我这一把老骨头。”

谭玦早已气喘如牛,累得满头大汗,说什么也上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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